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税率17%。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