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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销售合同(6篇)

来源:爱图财经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结构,共计层,其中住宅套,门市套,车库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为平方米,门市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元/㎡;

  (二)门市:元/㎡;

  (三)车库: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月

  日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 该产品的规格: ,型号: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为全球所有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乙方给予甲方的供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销量任务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销量为10000台/月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销量为20000台/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销量为30000台/月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x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x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 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__,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__,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__,甲方赠送给乙方__;年销售量达到__,甲方赠送乙方__。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甲乙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

  如下内容:

  第一条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

  2.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最好标明专卖店名称、地点)

  第二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品种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于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规定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甲方送货②甲方代运③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承运人向人发出提货通知次日起算。)

  第七条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经过产品检验,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方面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_____天(一般为3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勤工作,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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