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责任书
禁毒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十八”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吸”的禁毒工作方针。根据《禁毒法》、《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州委、州《凉山州各级、及有关部门禁毒职责的规定》、州委办、州办《关于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意见》、《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毒品分子利用孕期和哺乳期以及携带婴幼儿贩毒活动的通知》等有关禁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我县禁毒工作“治重点,保净土”、“属地管辖,划片净化”、“巩固无毒害县”成果的战略指导原则,对各园区、城关镇和各禁毒委成员单位下达禁毒工作职责和目标,以保证县委、县确定的各项禁毒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党政领导重视禁毒工作(10分)。层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毒工作。未开展禁毒工作、未签订禁毒责任书的,发现一个单位扣1分。“支部+协会”禁毒工作模式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并有效开展工作,未达到目标的扣3分。
二、财政投入禁毒经费(10分)。未达标扣除该项分值。其标准:各乡(镇)投入禁毒经费5000元以上。
三、各乡镇发挥职能作用(5分)。开展禁毒工作成效显著,档案齐全。为开展禁毒工作的扣3分;未按禁毒委的要求,不按时向县禁毒办上报禁毒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的,少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的,一次扣1分;无专项活动安排、记录、总结的,少一次扣1分,未完成临时性专项工作或禁毒宣传教育任务的,少一次扣1分。
四、执行州委办、州府办【20xx】60号文件精神(5分)。当地民政部门配合机关对携带幼儿贩运毒品的人员,依法将幼儿分离后,由机关依法打击。民政部门拒绝执行一起,扣1分。
五、执行州委办、州府办【20xx】60号文件精神(5分)。对怀孕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当地计生部门配合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生部门拒绝执行一起,扣1分。
六、执行州委办、州府办【20xx】60号文件精神(5分)。对哺乳期(婴儿不满周岁)从事贩运毒活动被确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妇女,无亲属担保或亲属不愿担保的,由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和社区出面进行担保。乡(镇)和社区拒绝执行一起,扣1分。
七、高危人群毒品预防教育(5分)。深入开展对涉毒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宣传面必须达到95%以上,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八、学校预防教育(5分)。各中、小学从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普遍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开课年纪学生100%收到教育,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中小学需聘任法制副校长,并到校开展法制讲课不得少于四课时,少一课时扣1分。
九、创建“无毒社区”工作(10分)建成“无毒社区”。各乡(镇)均应建立“无毒社区”。年内在创建“无毒社区(乡镇)”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单位加3分,个人加1分,受到州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单位加2分,个人加0.5分。
十一、社区康复工作(5分)。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实行社区康复。社区未落实康复措施的扣5分。
十二、强制戒毒所管理(5分)。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或事处领会,并签订社区康复责任书;对由行政拘留后又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事处领回,并签订社区戒毒责任书。
十三、信息数据上报(5分)。各乡镇上报破案数、吸毒人数、禁种铲毒数等信息数据,不得有漏报、虚报、瞒报现象,一经发现扣除该项分数。
十四、打击外流贩毒(5分)。区域内工作措施有力。遏止人员外流涉毒效果明显。人员外流涉毒情况严重,收到外地及州上通报的扣除该项分数;被外县查获本辖区或单位有外流贩运毒案件的,每人扣2分。
十五、禁种铲毒工作(5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未超过五千株,超过基数,每五百株扣0.5分。未实现“零产量”目标的单位,扣除该项分数、
十六、积极开展禁毒专项行动(5分)。打击零包贩毒,扫除公开或半公开零包吸贩毒活动,在辖区内每侦破1件零包贩毒案,加0.2分。
十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5分)。全面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底数清、监管到位,无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有流入非法渠道的,发现一起扣1分。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案件的,每起加0.5分,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行政案件的,每起加0.2分。将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易制毒化学品检查记录》在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上报益门工业园综治办,少一次扣1分。
X年XX月XX日
禁毒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酒店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维护酒店正常秩序,推进酒店文明创建工作,落实部门毒品预防工作责任制,做到“禁毒”宣传及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和省、市、区各级指示精神,按照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酒店(甲方)特与各部门(乙方)签订本责任书,以便落实好酒店毒品预防工作责任制。
一、乙方承担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
1、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酒店毒品预防工作,大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努力维护酒店的正常秩序。
2、切实认真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所涉及的酒店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3、认真贯彻并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禁毒法》在自己做到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的同时,要积极利用各种渠道,教育员工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
4、部门负责人要根据酒店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定期举办“禁毒”知识培训,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禁毒”知识比赛,提高员工对吸毒、贩毒危害性的认识。
5、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学科特点,在培训中渗透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毒品曾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以提高部门对毒品的认识,增强员工“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
6、部门负责人要建立健全禁毒教育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向酒店报告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毒品预防情况。
7、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员工与客人涉毒预防和监控,积极主动拓展酒店信息流通渠道,有责任及时向酒店保安部报告部门的涉毒、吸毒、贩毒可疑迹象。
8、主动联系当地、等部门,了解信息沟通渠道,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发现涉毒情况要及时向当地、门报告;若遇酒店人员在外涉毒情况,还要及时向酒店报告,以便酒店加强对涉毒人员的教育。要随时注意掌握禁毒工作动态,有效预防毒情向酒店输入。
二、奖惩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乙方年度工作考核优劣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职工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2、年终对乙方执行责任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若在责任期内认真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职责,成绩突出,甲方给予表扬。
3、乙方在责任期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在职责范围内出现涉毒、吸毒、贩毒现象,造成影响的,则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书责任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部门负责人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禁毒责任书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前提,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才会安居乐业。而毒x它既是世界性公害既危害人类的健康,又影响社会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是社会最为关注的一项大事。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社会的稳定和推进社区文明进步健康发展,搞好“四禁”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稳定为重点,坚持“四禁”并举,充分运用思想、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打击、防范、教育、管理等措施,切实抓好吸贩毒人员的跟踪管理,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们文明程度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二、任务与目标
在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力,以禁吸戒毒为重点,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坚持“四禁”并举。以社区、单位、村组为主,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由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转变。禁毒责任分别落实到单位、村组及居民户,管区单位分别与镇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对于村组家庭户,年初分别签订责任状,并给每户发放“流峰镇居民公约”,责任分明,奖罚兑现。
三、考核与奖励
为了加大管理力度,经镇研究决定:
1、本管区内严禁吸、贩毒,如有吸、贩毒,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无新滋生吸贩毒人员,如有发生“四禁”之一的一律不予评本年度的评先、评优。
2、各单位、村组按年初签订的责任落实,如有“四禁”之一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
3、管区工作以支部为龙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按所分管的村组和单位,落实责任制,如出现上述事例,分别给领导小组成员处罚100元。
4、对本管区内的吸、贩毒人员所发生的治安案件举报者,奖励50元。
5、本镇居民中如出现吸毒、贩毒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莲塘镇人民的镇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