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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中学食堂改造方案

来源:爱图财经

南安市XX膳食卫生改造工程

宝莲中学实施方案

南安市宝莲中学

20__年4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我校膳食卫生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消除师生存在的饮食卫生安全隐患,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饮用水、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在我校发生,切实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管理体系建设着眼于管理、机制、制度和手段的创新;立足于市的支持、教育局推动、学校主动;按照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卫生监管

1.严格把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杜绝采购腐

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不向学生出售变质或者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采购食品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内无证餐饮业经营者生产食品及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监督规范食品存放与保管行为。做到食品贮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加工后的熟制品做到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每天定时打扫房间内外卫生,经常保持地面、墙壁、水池等清洁。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做到标志明显,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做到所有餐具陈列整齐有序。

3.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害虫及孳生条件,并能够经常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三)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管

1.每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1次体检,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监督从业人员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使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

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2.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3.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达到不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五)加强饮用水管理

1.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

2.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做到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三、工作措施及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各级领导思想认识。一是强化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二是强化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面临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切实消除心存侥幸,得过且过的心理,对食品安全产生忧患意识。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把食品卫生安全等理念从思想深处融入学校管理之中,经常过问并了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对学生集体用餐、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为持续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现实情况,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方可营业

1.健全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建立健全由学校校长的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和管理责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饮食卫生监管人员,每天对伙房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伙食质量高、营养全面、价格合理、卫生安全。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建立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负责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组织实施制度,做好对食物中毒的各项防范和准备工作,层层落实到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上一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

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卫生部、市教委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监督落实情况。坚持把好“五关”。

1.进货关。严格执行索证、审验制度,米、面、油、副料等定点采购,肉、菜等定人采购,验审不合格的货物不得入库。

2.加工关。严格执行加工操作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进行加工操作,监管人员每天入操作间进行监督,并有检查记录和当事人签字。

3.售饭关。严格执行售饭制度,要求从业人员用规定的售饭器械售饭,监管人员适时进行监督,不合格的饭菜不许出售。

4.用餐关。严格执行用餐制度,教育学生用餐前洗手和洗刷餐具,不搭伙用餐,养成良好的用餐卫生习惯。

5.消毒关。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使用的餐具、学生共用餐具,每餐饭后要进行消毒,保证消毒质量,操作人员要进行详实记录。

进一步落实饮用水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污染水源和坑塘水源。各校(园)使用自备水井的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采用二次供水的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并有详实记录,否则不得饮用。为学生提供矿泉水桶装水的学校(幼儿园),必须购买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索取相关证明,杜绝饮用假冒产品。

(四)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认真制定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一线管理人员进行2次食品卫生安全与营养知识的培训。对一线从业人员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次,加强对他们职业道德教育,使之了解《食品卫生法》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树立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的意识。落实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加强对其健康状况的监测,定期体检,排除隐患。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凡没有健康证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学校餐饮业服务。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积极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驱逐清理学校门前及周边的小商小贩,逐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向学生宣传普及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学生在校外就餐。

(六)加大检查力度

每年对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第两周检查1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分级量化监督管理,依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食堂软硬件程度及卫生状况进行。对卫生档案资料、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实际卫生状况、建筑与布局、伙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等,利用食品卫生安全量化评估表进行现场量化评估,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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