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金秋·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活动方案主办单位:集团(台)
丹阳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丹阳网(om)
总冠名:(待定)
特别协办:(待定)
协办:(待定)
活动时间:20__年11月11日-12日
活动地点:城区人民广场
活动内容:1.举行活动开幕式
2.交友信息发布;现场相亲,交友信息查询互动。
3.情侣派对走秀,互动游戏。
4.情歌对唱演艺。
5.商家展示(15-20个婚庆行业商家)。
官方网站:丹阳网(om)
媒体支持:丹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生活频道;电台新闻综合频率、交通音乐频率
招商方案
一、总冠名赞助商(1家):5万元
回报内容:
(一)媒体、宣传部分
1.丹阳网首页体现本次活动冠名广告;丹阳网2011-20__年度不少于等值的刊例价纯广告;
2.电视对本次活动进行进行15天的滚动字幕宣传(含冠名商名称);
3.电台广告高频次冠名活动宣传;
5.媒体报道本次活动含带冠名商;
(二)活动、现场部分
1.现场喷绘、舞台背景冠名主题宣传;
2.现场主要区域提供展位;
3.主持人言语重复体现。
二、特别协办:3万元/家
回报内容
(一)媒体、宣传部分
1.丹阳网2011-20__年度不少于等值的刊例价纯广告;
2.丹阳网高强度本次博览会特别特别协办专门广告体现;(机构为“爱在金秋·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活动特别协办)
3.电台广告高频次宣传(以特别协办形式);
5.媒体报道本次活动;
(二)活动、现场部分
1.活动现场喷绘、舞台台及各场活动背景体现(以特别协办形式);
2.提供展位区域;
3.主持人言语重复鸣谢。
三、赞助:6000-10000元/家
回报内容
1.丹阳网2011-20__年度不少于等值刊例价纯广告;
2.电台广告宣传(以赞助形式);
3.现场喷绘背景体现(以赞助支持形式);
4.展会现场设定固定展位区域;
方案制定:集团(丹阳网)
20__年10月
联系人:马X0325
参展合同
“爱在金秋·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合作协议
甲方:视台
由集团主办、丹阳网(om)承办的“爱在金秋·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活动,将于11月11日-11月12日在城区XX举行。甲方就邀请乙方成为此次活动参展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出资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参展单位。
2.根据主办方要求,按时完成布展工作。
3.会展期间,给予订单客户不少于
二、作为对乙方的回报,甲方提供如下权益给乙方:
1.丹阳网2011-20__年度不少于等值刊例价纯广告;
2.电台广告宣传【以“(参展商名称)祝贺‘“爱在金秋·2011丹阳首届婚庆文化展示会”’成功+参展商广告宣传词”形式出现】;
3.现场喷绘背景体现(以参展商形式);
4.展会现场设定区域,并构建帆布帐篷,设定固定展位,提供电力等服务;
三、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协议款。
四、违约以及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应该遵守本协议书之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如活动因人为原因不能如期举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款项。
2、因洪水、地震、战乱等非人为因素和不可控制的原因,双方均有权推迟或取消此次活动并不承担因此而出现的违约责任,因上述因素导致此次活动全部或部分推迟或取消时,双方按友好协商的原则分担已发生的费用。
五、关于本协议书: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视台(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