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