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图财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限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限表

来源:爱图财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限表

侦查行为

时限

法律依据

备注

传唤

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92条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拘传

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92条

拘传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5

犯罪嫌疑人应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监视居住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5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1、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2、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刑事拘留

3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69条

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条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

逮捕

不得超过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须经同级人民批准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经上一级人民批准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126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127条

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诉讼法》

第71条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

冻结存款

6个月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

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