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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受理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

来源:爱图财经

法律主观:

机关立案应当符合的条件都有属于机关的管辖范围;并且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予立案,并需将原因告知给控告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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