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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子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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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子法律规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自建房买卖法律上说的法吗?

自建房买卖法律是否认可要看情况。

由于自建房买卖涉及到宅基地的转让,一般情形下,农村自建房买卖是无效的,但如果买受人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不一定无效。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规定,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归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服从。

二、规定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包括哪些

城镇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指农村村民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权的,用于建设住宅的集体土地。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从使用的角度来说,宅基地是农民建设住宅的土地,建房农民具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农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城镇居民户口者无该土地使用权。

三、自建房办房产证应该怎么办理

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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